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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24年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

发布时间:2023-08-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快推动东湖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 提升光谷生物城综合实力,助力武汉市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 化大武汉、东湖高新区“221”现代产业体系和东湖科学城建设目标 的实现,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 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生命健康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新管[2021]23号, 以下简称“《若干意 见》")及《实施细则》  (武生办[2022]3号) (详见附件1、2) 文件精神,现开展东湖高新区2024年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组织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支持对象
申请单位须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隶属东湖高新区,主要从事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农业、"BT+IT" 融合、生物服务等生命 健康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在过往经营
活动中无违法及不诚信行为。
二、 申报说明
( 一 )原则上仅支持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1 日-2023年8
月31 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若干意见》支持条款的事项。
(二)涉及单产品销售额及主营业务收入奖励的项目,以上一 个会计年度发生的不含税销售额及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且仅支持规
模以上工业及服务业企业。
(三)涉及以研发费用为基数核算的项目,核算范围参照研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口径,专项审计报告需准确归集申报项目的
单项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可从项目立项开始归集。
(四)涉及需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符合 政策条款要求,程序合规(如审计报告需注协备案)的报告,报告
中需附申报项目明细账、纳税申报表等相关依据。
(五)涉及危废处置费用补贴的项目,以上一个自然年度处置 量进行核定,需提供湖北省危废物联网年度处置量截图及处置单位
年度结算证明,同时提供覆盖完整年度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回单。
(六)此次申报的所有项目奖补资金基数均需剔除可抵扣进项
税,即不含税口径。
(七)新申请认定平台按照《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 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要求提交平台申报书,后期
经评审认定后可申请享受补贴。
三、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17:00,逾期不  予受理并视同放弃申报。生物城会同各子园区公司进行网上形式审  查,纸质版材料在网上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具体申报条
件、程序和材料要求详见《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

附件:

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 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新管[2021]23号)

2. 关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  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 动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 暂 行 )
3.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力 法》 (武生办[2021]7号)
4.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 《东湖高新区2024年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6.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已认定公共服务平台
7.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模板
8. 生命健康产业资金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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