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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组织申报2022年度集成电路产业奖补资金

发布时间:2023-04-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管〔2022〕8号),现面向东湖高新区集成电路企业开展2022年度集成电路产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以及提供集成电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的企业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集成电路企业”),且在政策支持期间在东湖高新区内持续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支持周期
支持周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时间为4月4日9:00—4月28日16:00,系统于申报时间截止时关闭,逾期将无法申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17日-4月28日工作时间,各申报企业务必于4月28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根据细分类别,分别填报资金申报书(线上申报平台下载附件)。
(一)申报“支持人才集聚”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人才集聚申报表》。
(二)申报“支持企业集聚”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企业集聚申报表》。
(三)申报“支持购买设计工具”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购买设计工具申报表》。
(四)申报“支持企业流片”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企业流片申报表》。
(五)申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企业做大做强申报表》。
(六)申报“支持补链项目建设”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补链项目建设申报表》。
(七)申报“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供应链贯通工程申报表》。
(八)申报“支持举办行业交流培训赛事活动”的集成电路企业,填报《申报书》、《承诺函》、《举办行业交流培训赛事活动申报表》。
、特别说明
1.同一支持对象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已获得“一事一议”办法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2.对母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已享受“一事一议”办法的拟申报单位,应提交该办法的具体协议文件,以核定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3.享受本政策的支持对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后续政策支持:在十年内迁离在东湖高新区的注册及办公地址;改变在东湖高新区的纳税义务;减少注册资本或抽逃注册资本。
4.申报单位须纳入高新区统计范围,且不存在工商注册资金逾期未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


附件:/uploads/allimg/230404/1-230404094032R2.zip

1:《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管〔2022〕8号)
2: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