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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做好2023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推进全区的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东西湖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方面的技术、产品研发及推广项目以及生产环节的节能工艺改造与升级项目;
(二)获得国家、省、市政府支持的需要地方配套的节能项目;
(三)按区委、区政府要求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节能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企业,在东西湖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和纳税,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能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信息,信用状况良好,诚信纳税。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
(二)企业能源管理机构健全,能耗监测统计信息报送准确及时,企业年度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合格。
(三)技改与创新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产品单耗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已建成完工或主体基本完工。
(五)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申报表、项目投资支出明细表(附件3、4、5)。
(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完成建设内容和购置安装设备情况,资金筹措及到位情况)。
(五)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六)附件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请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要求,认真组织遴选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项目基本情况申报表的街道办事处、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意见栏中签署明确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单位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区发改局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单行本(胶装成册)2份及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三)区发改局将按照《东西湖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核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