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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开展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

发布时间:2022-02-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内容
加强企业成长的金融支持。对成长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期产值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且地方贡献较上年同比正增长)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2021年产值增幅应达到25.4%及以上(产值取统计月报表[B204-1]的产值数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全区产值平均增幅为25.4%),且地方经济贡献较上年同比正增长。
(三)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2021年当年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放款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
(四)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当年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的企业当年不能重复申报此项贴息。
(五)当年未申报“领军企业”规模提升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贷款合同、放款凭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报告。
(四)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四、申报要求
各企业准备一式两份盖章版纸质材料,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于2022年2月28日下班前报送至所在园区。各园区于2022年3月4日前汇总并行文推荐至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