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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开展2022年度创新中心自主引才支持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支持东湖科学城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提升东湖高新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才聚才能力,打造人才发展先行示范区,根据《关于推动人才创新创造支撑东湖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1〕14号),现启动2022年度创新中心自主引才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
(二)经批复或认定许可的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人类遗传资源库,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三)具备运营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
(四) 创新中心全职员工中,科技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60%;
(五)申报单位不处于整改期内;
(六)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支持政策
按照各创新中心2021年全职员工工资总额的30%,对国家、省级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自主引才资金支持。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审核考察
园区办、招才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一致性和完整性审查、核实,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核查、实地考察。
(三)名单公示
招才局根据考察意见拟定2022年度重大创新平台自主引才资金资助单位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办理手续
通过公示后,招才局为入选单位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一)创新中心应承诺获批的资助资金专款专用,用于人才自主引进和培育。用人单位应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与规范。
(二)资助资金在一个财政年度一次性拨付。拨付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创新中心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全职员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创新中心人员构成和运作情况。
(三)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已发放的资金,相关单位三年内不得享受本政策,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