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湖北省资助项目 > 武汉市各区资助项目 >

东湖高新区2022 年度“3551 荐才企业名录”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方式 
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研 发机构等各类型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 册登录,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 24 时前,点击 “3551 荐才企业名 录”板块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各项荐才企业积分评价模 型指标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由系统确认企业最终积 分并排名。积分排名在前 50 名的,入围 2022 年度 3551 荐才企业 名录,成为荐才企业。荐才企业可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举荐 1 名 3551 创新人才或高端管理人才,经认定后给予 100 万元无偿 资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荐才企业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已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 各类别企事业用人单位、研发机构; 
2.申报单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经荐才 企业积分评价系统预判积分达 60 分及以上。 
(二)3551 高层次人才举荐条件: 
1.在荐才企业全职工作; 
2.担任荐才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其中技术负责人可被举荐为 3551 创新人才,企业高管可被举荐为 3551 高端管理人才; 
3.年度税前工资性收入应为 50 万元及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荐才企业申请 
用人单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后,点击“政策申报”→“企业政策”→“3551 荐才企业名录”进行申 请,按系统要求,填报各项荐才企业积分评价模型指标并提交相 应证明材料。经系统预判积分达 60 分及以上的,可提交荐才企业 申请,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 24:00。 
(二)荐才名录认定 
由所属园区初审,招才局复核,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核 实。核实后,由荐才企业积分评价系统对申报单位的最终得分进 行确认并排名。积分排名在前 50 名的,经公示无误后,入围 2022 年度“3551 荐才企业名录”,成为本年度荐才企业。 
(三)举荐人才 
荐才企业可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 才注册服务平台上,点击“3551 荐才企业名录”板块,根据系统提 示,举荐 1 名 3551 高层次人才。被举荐人才须满足第二条申报条 件中的举荐条件。 
2022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举荐认定工作常 态化实施,按荐才企业在举荐权有效期内“随时举荐、集中办理、 统一兑现”的原则,随时受理荐才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认定申请, 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选人才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四)办理手续 
经对被举荐人才核定后,招才局拟定入选名单,报管委会审 定。通过企业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高层次人才办理 入选手续,签署“3551 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 资助资金。 
四、3551 荐才企业积分评价指标体系(2022 版)。 
3551 荐才企业积分评价体系(2022 版)实施百分制,采用“规 模”(20 分)、“创新”(40 分)、“成长”(20 分)、“贡献”(20 分)、“信用”五个维度。信用采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 开的企业信用信息,该指标仅用于判断,不进行积分。 
规模是指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分的企业规模,主要根据资产 营收、净利润、工资总额、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确定;创新是通 过研发费用、创新平台、团队建设、重大成果等指标,评估企业 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系统地完成与创新有关活动的能力;成长具体 表现为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内部结构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企业 功能的优化,主要指标有规模增长、创新增长、人才及工资增长、 纳税增长等;贡献主要考察企业的纳税、投资、稳岗就业、荣誉 奖励等。
另有附加分 10 分,其中,企业国际化程度(5 分),所属园 区推荐(
5 分)。 

五、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高层次人才入选后,应承诺在荐才企业连续全职工作不少 于三年,荐才企业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高层次人才自 主支配,并以企业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通过企业举荐入选的高层次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 两个财政年度分两笔拨付,每笔拨付总金额的 50%。首笔无偿资 助资金在确认高层次人才已全职在岗,且企业上一年度实际支付 给高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达到 50 万元及以上后拨付(如高 层次人才到职不满一年,可按照企业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劳动合 同中,约定的税前工资性收入核定)。 
3.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须核实高层次人才是否在 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和企业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高 层次人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 
4.如企业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通过企业举荐入选的高层次人 才的税前工资性收入少于 50 万的,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视企业 实际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 由企业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高层次人才离职的,视高层次人才工 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 企业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6.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 光谷 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 不得申请“3551 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相关说明 
1.3551 荐才企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荐才企业人才举荐权仅 限当年,逾期视同放弃。 
2.荐才企业举荐权有效期内,不再通过其他方式申请 3551 高 层次人才(有“一事一议”政策相关约定除外),可申请 3551 领军 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光谷产业教授等政策,具体申报要求按相 应申报通知指南执行。 
3.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严正声明 
“3551 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 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 声称可影响“3551 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 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 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 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