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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开展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武经开办〔2021〕10号)及《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操作规程》文件要求,现启动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1-11月累计数)增幅达到相应条件,奖励年度内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区(营收以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若2021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在1-5亿元(含1亿元)之间,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4%给予奖励;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5%但不足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2%给予奖励。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若2021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超5亿元(含5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5%给予奖励;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5%但不足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3%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2020年及2021年年营收证明、纳税证明(营收证明附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11月数据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纳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企业于3月28日前申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武经开办〔2021〕10号)中“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确保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数据全部真实有效。
2、本项政策遵循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中第三条、第二项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政策“就高不重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