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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落户奖励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市场创新主体规模,做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落户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1年度新落户武汉经开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条件
1.区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区外迁入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册成立时间须在5年以内。
3.企业首次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
4.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期内发明专利,且该专利的发明人为企业在职研发团队人员。
5.截止申报通知发布之前,企业正常开展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
6.创业启动资金分两年兑现。截止申报通知发布之前,企业满足落户3个月(以工商和税务登记、社保和房租缴纳时间为准)可申请50%;企业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可在第二年申请剩余50%。
7.企业申请2021年度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的,房租标准应与周边市场价保持合理区间。
三、奖励标准
对新落户武汉经开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正常开展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按照企业首次实缴注册资本的50%,给予最高6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并分三年,每年分别按企业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80元/平米/月)的100%、50%、50%,给予200平米以内的房租补贴。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落户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4.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全套报表;
6.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
7.企业验资报告等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近一年度专利年费缴费发票等);
9.企业办公场所房租合同、产权证明和实际办公证明(近3个月缴纳水电、房租付款凭证及相关票据、现场照片等);企业申请2021年度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的,还需提供2021年度企业办公场所房租合同、产权证明和实际办公证明(同上);
10.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成册;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扉页隔开。
2.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6月27日(周一)前提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