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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武汉经开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及补贴标准
1. 对符合本区产业政策的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投资额的2%、6%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
2. 对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投资额达到8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生产线改造、工艺改造等),涉及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不与第一条同时享受)。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清单》,申报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建设地点在本区范围内,且申报项目主体完工。
2. 允许已获得《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在疫情期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政策》资金补贴的项目继续申报本政策,但在核算项目投资额时扣除2020年已纳入该政策奖励范围的投资额。
3. 申报项目三年内未获得该项政策及其他同类政策支持(获得《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在疫情期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政策》政策补贴的项目除外)。
4. 截至申报当年未签订“一事一议”类协议或已享受“一事一议”类协议但关于区级资金支持条款不再执行;已签订“一事一议”协议的企业,将从支持资金中减去因建设期内(按不超过3年计算)事项获得的“一事一议”类资金,并承诺不再享受申报当年之前已签订的协议。
5. 申报项目已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入库。
6. 申报项目具有备案(核准)、安评、环评、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必备的审批资料。
三、申报材料
1. 2021年武汉经开区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书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项目立项、供地、建设和投产等环节的合法合规性文件复印件(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安评、环评、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及其他合法合规性文件)
4. 投资清单。企业编制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合同单位和已完成投资的清单
5. 承诺书
6. 申报单纯设备购置类技改项目需提供企业投产两年以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产品销售订单、相关验收证明、公司有关决议等)
四、申报时间
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
五、注意事项
1.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本区对企业的所有资金支持,与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020年度区级财政留存税收)相适应。
2. 未单独进行环评、安评等审批程序的单纯购置设备类且未改变生产性质的技改项目,需提供原项目相应合法合规性批复文件复印件。

3. 本次申报项目投资核算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清单》/uploads/allimg/210816/1-210Q61I92T6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