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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组织开展2021年整体转型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鼓励区内已停产企业或因环保问题须外迁的工业企业自带优质项目在我区原有地块上整体转型升级,支持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谋求高质量、绿色化发展,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1年武汉经开区工业企业整体转型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区内工业企业,且自带优质项目在原有地块上进行整体升级改造,不新增用地,并成立新公司。
(2)引进新项目时原企业与新项目方需共同向区科经局备案确认,并承诺新项目自公司工商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同时达到以下要求: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不低于100万元;符合本区相关环保要求;所做出的承诺应不低于新项目向本区作出的承诺。
(3)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税)按新企业工商注册之日起两年内核算,且不含新企业从原企业购进的设备、厂房等原有固定资产。

二、奖励标准
鼓励停产企业或因环保须外迁的企业自带优质项目进行整体转型升级改造,在新项目达到承诺的相关指标后,按照新项目新增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原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新项目新增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项目立项、供地、建设和投产等环节的合法合规性文件复印件;
(5)企业编制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合同单位和已完成投资的清单;
(6)原企业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新企业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企业当年及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新企业当年及上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7)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10日。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