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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业企业高管奖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工业企业高管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管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研发部门负责人或相当层级职务),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并在区内纳税。当年新纳统计企业除外。

工业企业2020年度区级财政贡献为正增长,2020年度产值分别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增幅达到10%,年产值过2亿元、0.5亿元且增幅达到15%、50%的6类规上企业,奖励人数分别不超过15人/家、15人/家、12人/家、10人/家、8人/家、5人/家。

二、奖励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研发部门负责人或相当层级职务)2020年度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3000元及以上的,按照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的5%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最多奖励15人且奖励对象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区级财政贡献的20%。本条奖励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三、申报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2020年度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工业企业高管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1)(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3.《2020年度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工业企业高管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2)(申请本人亲笔签名)、申请本人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员需提供中英文姓名,并备注国籍)(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当年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工作证明(加盖公司公章)、上级控股母公司的委派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6.承诺书。申请本办法奖励的企业或机构需承诺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并承诺5年内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承诺提供材料属实(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于2021年7月23日前发送至区科经局邮箱,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支持与贡献相适应”,“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