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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2019年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0-08-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给予市级上云费用补贴相同额度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市级补助和区级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实际上云费用的80%。
主要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均在同安辖区内(含火炬同安片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软件类企业; 
2、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支持方式

支持企业上云发展智能制造,对获得智能制造云和软件开发云市级上云补贴的企业,给予市级上云费用补贴相同额度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市级补助和区级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实际上云费用的80%。对符合本条措施条件的规模以上软件类企业上云费用补贴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及方式
1、同安区企业上云配套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2019年度纳税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申报市工信局补贴的申请表、获得市工信局补贴的红头文件、附件页及补贴到账凭证(加盖企业公章); 
5、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抽杆文件夹夹好成册,一式一份。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6月30日-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