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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关于兑现新增企业入库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做好《同安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同工信【2022】13号)第一条、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第3小点:首次由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和餐饮业企业奖励,给予最高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万的按5万元给予奖励。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镇管企业按照文件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向辖区镇街提出申请,区管企业向区工信局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在本区、并首次由限额以下转本区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企业。
二、申报方式
(一)企业需提供材料: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2022年实际入库)、新增入库企业提供2023年1-2月统计月报表E204-1(以上附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三、兑现流程
(一)2023年3月24日前,企业提交材料至纳统所属镇街(申请表附件2、3)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经镇街审核通过的材料送至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复核。
(三)将最终确认符合名单在网站予以公示。
(四)企业提交收据。
(五)区管企业由工信局负责兑付,镇管企业由所属镇街负责兑付。
四、其他说明
(一)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均在同安辖区内,并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二)本措施由同安区工信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