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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发布新创办小微企业税收奖励等政策兑现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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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创办小微企业税收奖励
1.政策依据
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14〕9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新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产生的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
本次奖励范围为2019年度税收。
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
3.申报时间:2020年7月12日—2020年8月31日
(二)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奖励
1.政策依据
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18〕26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并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此期间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即征即奖”给企业。
本次奖励范围为2019年度税收。
3.申报时间: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31日
(三)困难行业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扶持
1.政策依据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厦府规〔2020〕5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的企业,按所属期为2020年2月至3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扶持。
3.申报时间: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