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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促进科技成果创新奖励兑现

发布时间:2020-08-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根椐《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第五条,现就兑现我区2018年度促进科技成果创新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税归属思明区,2018年11月8日以后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等额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奖金的证明文件(如拨付通知、银行回单等,复印件)
 5.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纳(完)税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拉杆夹装订,一式两份。
 申报企业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街道财经办,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注:“促进科技成果创新”所指的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应为国家、省、市级政府设立且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数额认定口径以政府部门直接拨付的资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