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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开展2025年度人工智能特色产业楼宇认定

发布时间:2025-07-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科工规〔2024〕1号)第八条“每年择优认定一批特色产业楼宇,对符合相应综合效益评价指标的,其经营管理主体每年最高可获得100万元一次性运营奖励”,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产业楼宇认定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产业楼宇认定
二、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2日8:00至8月2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企业选择所要申报的政策项目,根据申报指南和申报材料说明(附件1-2)准备申报材料,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https://vip.smdata.com.cn:57676/#/home),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二)审核认定
网上申报后,由经营管理主体所属街道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科技和工信局复审。区科技和工信局对申请材料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报区政府专题会议最终审定。区政府专题会议提出最终认定审核意见,并以区政府名义对外公布,颁发认定证书、授予牌匾。其中,预认定的楼宇颁发的证书和牌匾备注“筹”字样。特色楼宇自认定之日起计,预认定和正式认定有效期均为一年。

附件:

1.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楼宇认定及扶持申报指南(2025年)

2.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楼宇申报材料说明
3.已入驻企业汇总表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7月21日



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楼宇认定及扶持申报指南(2025年) 
根据《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科工规〔2024〕1号)第八条“每年择优认定一批特色产业楼宇,对符合相应综合效益评价指标的,其经营管理主体每年最高可获得100万元一次性运营奖励”,为进一步明确特色楼宇的认定标准和运营奖励兑现方式,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认定条件
(一)预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人工智能特色楼宇预认定,由区科技和工信局择优遴选。预认定有效期为一年。
1.楼宇有完整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并且符合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
2.楼宇位于思明区范围内,为独立成栋的建筑物,或同一产业园区内地理空间相邻、功能相互关联、多个建筑物的组合。
3.楼宇应重点聚焦在某个人工智能领域中,包括研究开发人工智能数据、大模型技术,或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商贸等传统产业。
4.楼宇有明确的经营主体,且经营主体是进行完整商事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楼宇具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能有效组织开展楼宇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机构提供对外招商、项目申报、入驻企业属地注册、行业统计等全方位服务。
6.楼宇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营运环境,能够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适宜的硬件环境保障。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投融资、人才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
7.楼宇的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8.书面承诺在一年内,楼宇内入驻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指标相加,满足以下五个中任意三个:①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②年度营收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③入驻企业不低于8家;④就业总人数不低于100人;⑤获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专业职称的人才不低于1人。
9.楼宇建筑规模不低于1万平方米,且书面承诺在一年内,用于人工智能相关产业经营的出租总面积(包括存量和新增入驻企业)不低于5000平方米。
(二)正式认定条件
获得预认定的人工智能特色楼宇,在预认定有效期内,达到预认定条件中第8、9项中承诺条件,可申请人工智能特色楼宇正式认定。正式认定有效期为一年。
二、支持与奖励
(一)资源支持
获得预认定和正式认定的人工智能特色楼宇,可获得以下支持:
1.“AI券”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申请“AI券”补贴。
2.产业基金支持。积极引导思明区产业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思明区科技创新创业基金等与入驻企业对接洽谈。
3.优质招商服务。在大型展览、投资推介、贸易洽谈等招商活动中,对特色楼宇进行官方宣传。
(二)运营奖励
对正式认定的人工智能特色楼宇进行年度运营情况评价。运营评价指标如下:

项次

运营指标

标准

单项分值

备注

一、基础指标100分)

1

特色楼宇产业集聚度(%)

50

20

入驻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的实际用面积a)特色楼宇建筑面积b)的比值b=1万平方米。

2

入驻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3000

20

1.以入驻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的营业收入

排名

15

2.本项指标排名第一的楼宇得15分,排名第二的得12分,排名第三的得9分,排名第的得6分,排名第的得3分。若本项指标完成值低于标准值的20%,不计排名分。

3

入驻企业年度完成人工智能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交易总金额(万元)

100

5

1.交易合同和发票算力、算法、数据部分为准

排名

5

2.本项指标排名第一的楼宇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3分,排名第2分,排名第1分。若本项指标完成值低于标准值的20%,不计排名分。

4

入驻企年度发的智能体总数(个)

5

5

1.形成行业场景的智能体方案,以其在思明区AI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架的截图为准。

排名

5

2.本项指标排名第一的楼宇得5分,排名第二得4分,排名第3分,排名第2分,排名第1分。若本项指标完成值低于标准值的20%,不计排名分。

5

入驻企业中引进或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专业职称、人工智能相关产业的市级(含)以上高层次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总数(人)

2

5

获得1个高级职称3算,中级职称2算。市级以上或海外高层次人才按2人算。

6

特色楼宇内设有一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公共服务空间,且年度在公共服务空间举办人工智能产业活动(次)

6

10

1.公共服务空间需提交规划设计及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2.特色楼宇管理方组织或联合相关机构举办技术培训、论坛、路演沙龙、主题比赛等活动,每场活动参与企业不少于8家,人数不少于15人。

7

楼宇配备产业服务人员总数(人)

4

10

1.产业服务人员主要业务为招商或运管,且需与楼宇的经营管理主体签订2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申报时仍在厦门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

2.楼宇经营管理主体出具的任职证明、个人履历、工作总结。

、附加指标25分)

1

上述基础指标中,若单项指标超额完成,达1.2倍-1.5倍,得1分,1.5倍(含)以上,2分。最高加5

5

 

2

特色楼宇年度每新引进或培育家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获得“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等荣誉,获得“全国人工智能大赛”、“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得1分最高加5

5

引进或培育的企业获得的荣誉属于国家级的,按3分算。

获得“全国人工智能大赛”A级证书按2分算,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奖项分别按3分、2分算。

3

入驻企业年度完成一个算法备案,或者获评市级以上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得1分,最高加5

5

完成国家级算法备案的,按2分算,完成国家级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的,按3分算。获得国家级示范应用场景、标志性产品的,按2分算。

4

入驻企业年度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参与制定一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顶级学术会议或人工智能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得1分,最高加5分。

5

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发明专利证书为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会议及期刊论文详见附件

5

特色楼宇获市级(含)以上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等资质认定,2.5,最高得5分

5

获得国家级资质的,按5分算。


说明:1.上述各项指标所称“年度”,指认定之日起所在月份起,至次年当日所在前一月份止。楼宇内已享受专项性政策的部分不纳入各项指标统计范围。
2.年度总分=基础指标得分总和+附加指标得分总和;
3.基础指标单项得分=(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标准值)×单项分值。
运营评价年度总分达80分(含)以上的特色楼宇,可参评运营奖励。各特色楼宇按照年度总分得分高低,排名前五的特色楼宇可获得运营奖励。其中,第一名获得100万元,第二名获得90万元,第三名获得80万元,第四名获得70万元,第五名获得60万元。
三、认定程序
特色楼宇预认定及正式认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由申报主体发起申请,所属街道负责初步审核,区科技和工信局进行复审,区政府审定并颁发认定证书和授牌。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工智能特色楼宇预认定或正式认定的对象需以楼宇的经营管理主体作为申报主体(具有多个经营管理主体的,自行约定其中之一作为申报主体)。
(二)认定流程
1.申报及初审:各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发动符合认定条件的楼宇申报;由楼宇业主授权的经营管理主体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经营管理主体所属街道提出认定申请;所属街道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区科技和工信局复审。
2.复审:区科技和工信局对申请材料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报区政府专题会议最终审定。
3.终审及授牌:区政府专题会议提出最终认定审核意见,并以区政府名义对外公布,颁发认定证书、授予牌匾。其中,预认定的楼宇颁发的证书和牌匾备注“筹”字样。
4.特色楼宇自认定之日起计,预认定和正式认定有效期均为一年。
四、其他事项
(一)名词解释
本指南中的“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是指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应用推广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各类企业。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的企业视为“人工智能相关企业”:
1.在思明区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使用“AI券”的;
2.将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上架到思明区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且完成至少一次交易的;
3.完成国家级算法或大模型备案的;
4.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
5.其他经区科技和工信局组织专家组评审后认可的。
(二)监督管理
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楼宇实行动态监督,对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楼宇予以摘牌。对提供虚假材料、因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楼宇,除摘牌外,还应退还所享受的所有运营奖励资金,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解释调整
本申报指南由区科技和工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附件:学术会议或人工智能期刊白名单

学术会议或人工智能期刊白名单(动态调整)
在顶级学术会议或人工智能期刊发表论文,作者排序在前5,标注单位为特色楼宇的入驻企业。
顶级学术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工智能大会、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国际会议、中国脑机智能大会、中国机器学习大会、中国计算机视觉大会、中国自然语言处理大会、中国智能机器人学术会议、中国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讨会、中国人工智能教育学术会议、中国人工智能伦理与法律研讨会、ICLR国际学习表征会议、NeurIPS神经信息处理系统大会、ICML国际机器学习大会、IJCAI国际人工智能联合会议、AAAI人工智能协会年会、ACL自然语言处理与计算语言学协会年会等。

人工智能期刊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中国科学:信息科学》《自动化学报》《智能系统学报》《电子学报》《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


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楼宇申报材料说明
一、预认定申报材料
1.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楼宇预认定申请表(附件2-1)。
2.授权书(附件2-3)。
3.申报主体诚信承诺函(附件2-4)。
4.楼宇建筑产权证扫描件。
5.楼宇经营管理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6.楼宇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项目书(附件2-6)。
7.公共服务设施清单情况表(附件2-7)。
8.预留出租给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的各楼层平面图(若已有企业入驻,须标明入驻企业名称)。
9.完成预认定指标书面承诺书(附件2-5)。
10.已入驻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
二、正式认定申报材料
直接申请正式认定的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2-10项材料;已获得预认定的申报主体,只需提供第1、2、3、4、9、10项材料。
1.预认定证书。
2.思明区人工智能特色楼宇正式认定申请表(附件2-2)。
3.授权书(附件2-3)。
4.申报主体诚信承诺函(附件2-4)。
5.楼宇建筑产权证扫描件。
6.楼宇经营管理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7.楼宇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项目书(附件2-6)。
8.公共服务设施清单情况表(附件2-7)。
9.已入驻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024年7月-2025年6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报表或营收专审报告、近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相应的职称证书及对应的个人近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以及预留出租给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的各楼层平面图(若已有企业入驻,须标明入驻企业名称)。
10.已入驻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
三、其他
1.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后上传。
2.评选过程中评审组会对材料原件进行核查,须提前备好原件。

附件:
2-1.思明区2025年人工智能特色楼宇预认定申请表
2-2.思明区2025年人工智能特色楼宇正式认定申请表
2-3.授权书
2-4.思明区2025年人工智能特色产业楼宇评定申报主体诚信承诺函
2-5.完成预认定指标书面承诺书
2-6.楼宇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项目书
2-7.公共服务设施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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