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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2023年“抢开局、稳增长” 七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2-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在市级稳增长政策基础上,结合思明区产业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软件信息企业增产增效
思明区规上软件信息企业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且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25%、20%、15%、10%、5%的,在享受《思明区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思科信规〔2022〕1号)奖补的基础上,再按2023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0.3%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二、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做大做强
思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10亿元(含)以上且增速20%(含)以上的,在享受《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思政规〔2022〕3号)奖补的基础上,再按其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促进消费加速恢复
对思明区辖内建筑面积8万平米(含)以上的商贸综合体(同一运营主体可合并计算),2022年零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商场、百货、超市,2022年营业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2023年1-2月期间,真实消费(核销)的消费券商家券面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其中,商贸综合体每家封顶20万元;零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商场、百货、超市,营业额5亿元(含)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每家封顶10万元;营业额3000万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限上餐饮企业每家封顶4万元。除商贸综合体外,其他企业如2023年1-2月零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20%,额外再增加20%补贴金额。(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四、推动住宿业企业扩大经营
思明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3年1-6月营业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两个档次给予补助: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40万元;排名第6名(含)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五、助力旅游和文体娱乐业企业发展
思明区规模以上旅游和文体娱乐业企业2023年1-6月营业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三个档次给予补助: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补助50万元;排名6-10名的企业,每家补助30万元;排名11名(含)之后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六、实施“首贷户”融资补贴
对新冠疫情暴发以来(2020年1月起)设立的小微企业,2023年首次从金融机构取得的短期融资(1年及以下),按融资利率50%给予补贴,补贴年化利率不超过3%。(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对思明区小微企业2023年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抵押性质融资,思明区科技担保公司给予免费担保,每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对思明区科技型小微企业2023年从金融机构取得300万元(含)以下的短期融资(1年及以下),思明区科技担保公司免费提供见贷即保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及兑现工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