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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关于兑现2020年度促进科技成果创新奖励

发布时间:2022-03-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根据《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第五条,现就兑现我区2020年度促进科技成果创新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归属思明区,2020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照其所获奖励资金,给予等额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奖金的证明文件(如拨付通知、银行回单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拉杆夹装订(不要胶装),一式1份。 

申报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报送相关部门。 

注:“促进科技成果创新”所指的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应为国家、省、市级政府设立且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数额认定口径以政府部门直接拨付的资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