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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关于落实2019年度贷款贴息扶持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现对我区2019年度贷款贴息扶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纳税归属思明区,对上年度创地方级税收100万元(含)以上的市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其区级税收的10%,在下一年度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封面
 2.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目录隔页用红色纸)
 3.《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贷款贴息)扶持申请表》
 4.税务机关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入库期)、企业缴纳税款凭证、银行贷款合同、企业贷款利息缴纳凭证。年度纳税证明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5.营业执照、相关科技企业资质证书(国高证书有效期三年)。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相关说明
 1.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用拉杆夹装成册一式一份。
 2.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属街道经服办,经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10日前统一提交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