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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奖补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01-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企业类
一、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
对在宝安区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符合条件的在市资助基础上给予一次性资助。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1、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50万元;
2、博士后工作站资助100万元;
3、获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50万元后,升级为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可追加资助50万元。

二、博士后工作站 (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
1、对在宝安区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给予日常经费支持.
2、对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按每名博士后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

三、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
对当年度获得市来深创业资助的归国留学人员等来宝安创业给予资助。按照企业获得的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金额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

四、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
职业培训机构及经认定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每培养一名属于当年度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经审核后,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每培养一名高级技师给予2万元奖励,每培养一名技师给予1万元奖励,每培养一名高级工给予3000元奖励。

五、技工学校设立及升格资助
对在宝安区新设立的技工学校给予一次性资助,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逐级追加一次性资助。
1、分别给予新设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助;
2、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的给予100万元资助,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给予100 万元资助。

六、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认定及提升奖补
对经认定的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给予奖补,第二、三次评审为优秀的分别给予提升奖补。
1、认定奖补
经认定的“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给予30万元奖补。
2、提升奖补
(1)一次提升奖补。对已获认定奖补的实训基地,在保持正常运行一年后,对外实训人次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自愿申请并考核合格的,给予25万元奖补。
(2)二次提升奖补。对获得一次提升奖补的实训基地,在保持正常运行一年后,对外实训人次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自愿申请并考核合格的,给予30万元奖补。


七、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资助
在宝安区设立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由首席工程师主持开展工作,根据用人单位投入情况给予一定启动和运营经费支持。
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按照设立企业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资助
在宝安区设立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由首席工程师主持开展工作,根据用人单位投入情况给予一定启动和运营经费支持首席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按照设立企业当年度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日常运营经费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力度中的“对运营良好的实训基地给予日常运营经费支持”。给予每年3万元。

十、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以下简称“载体”)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十一、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
对经认定并正常投入使用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资助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助,按照其机构规模和教学规模大小分三个档次,最高总分值为100分:基地评价总分值为60分 (含) -80分 (不含),资助金额为10万元;基地评价总分值为80分 (含) -90分 (不含) ,资助金额为30万元;基地评价总分值为90分 (含)以上,资助金额为5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只能申领一次。

十二、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
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能力培训、创新创业培训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方式,实施工程师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推进企业建立工程师人才终身培养体系,激励工程师自主提升。
按10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限申请一次,每次不超过10万元,其中技能培训类占补贴总额的60% (含) 以上。

十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宝安区在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分批次分阶段选择试点单位,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进一步创新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渠道。
学徒培训补贴标准为:
1、四级(中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5500元/人/年;
2、三级(高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7000元/人/年;
3、二级(技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8500元/人/年。

十四、百校千企产教服技能订单式培训补贴
实施技能人才订单式培养专项行动补贴。
新入职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补贴标准为:完成了规定培训学时、综合评分合格以上,同时招聘为企业正式员工的学员补贴1000元/人/年。年计划新入职技能提升培训毕业生不超过2000人。

个人类
一、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宝安区为了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本科15000元/人、硕士30000元/人。

二、人才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补贴
对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Nature》、《Science》、《Cell》、《Econometrica》《AmericaEconomicReview》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8万元资助。
2、在被社会科学引文索 (SSCI)、科学引文索引 (SCI、SCI-E)、工程索引(EI)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
3、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核心库(CSCD)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3000元资助。
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或以第一撰写人出版学术著作: 按项目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额度最高12万元。

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
对来宝安区实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给予博士、硕士最长不超过1年的实习补贴。
博士生3000元/月,硕士生2000元/月,最长补贴不超过1年。

四、技能人才证书奖励
对通过培训取得高级技师(一级) 、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属于当年度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经审核后,可给予一次性奖励。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万元;技师 (二级)每人2万元;高级工(三级)每人5000元。

五、宝安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补贴
针对宝安区重点扶持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国内外学习交流和高等院校研修培训,差额补贴,国内培训每人最高补贴2万元,国外培训每人最高补贴3万元。

六、现代学徒制学费补贴
深化“双元“职业教育育人模式,对参加现代学徒制学习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给予最高每人9000元补贴。

七、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奖励补贴
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奖励补贴标准为10万元,分三年发放,首年发放4万元,次年发放3万元,第三年发放3万元。

八、宝安区杰出工程师奖励补贴
宝安区杰出工程师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认定后在设立企业工作满年并通过“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组织的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九、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奖励
宝安区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30万元奖励;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者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均分为2次发放,每次发放奖励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