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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还需要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吗?

发布时间:2023-02-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其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视同省级,经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不需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可直接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前提条件。
1.申报企业需是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或2019年认定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2.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本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2021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2021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2021年
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2020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