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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大学生、留学生创业资助补贴项目政策申请汇总

发布时间:2021-06-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办法
基本条件:
 1.留学人员应满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2.申请单位须为在厦门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带头人是留学人员,其在企业所占股份不低于30%,并担任高层管理职务;
 4.企业研究、开发的产品或技术应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5.具有较高素质的创业团队,高技能人才、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50%以上(含);
 6.留学人员须取得经认定的留学人员身份,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留学人员如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可不在企业缴纳社保);
 7.申请企业已正式运营6个月以上,60个月以内,已投入的运营费用(不含租金、装修、人员工资)不低于20万元。企业正式员工5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8.申请人和申报单位成立以来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资助标准
 (一)一等资助:满足第六条要求,同时需达到以下要求: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不低于5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二)二等资助:满足第六条要求,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
 (五)支持多种形式创业。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鼓励本市商协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积极与台湾青年创办企业对接交流、共谋发展。
 (六)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对台湾青年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进行评审,视情给予5-15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
 (七)给予创业场所补贴。青创基地根据自身条件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办公场所、厂房、门面等必要场地,自经营之日起3年内给予租金补贴。原则上,第一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第二、三年分别给予适当补贴。
 (八)加大创业辅导力度。支持青创基地设立创业辅导机构,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项目对接、办公场所、资金扶持、贷款融资等服务。鼓励青创基地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路演、投融资、管理咨询、市场拓展、团队建设等辅导服务。鼓励青创基地和台湾青年企业设立直播平台,依法开展各类营销活动。
 (九)丰富创业金融服务。鼓励本市商业银行为台湾青年创办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支持社会资金依法成立创业投资基金,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各类投融资服务。

厦门市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社部为重点类入选项目提供50万元资助,优秀类项目提供20万元资助。

厦门市创业项目奖励
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给予入库项目奖励。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给予优质项目奖励。入库项目奖励标准为:2000元/个;优质项目奖励标准为:5000元/个,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厦门市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新创办经营实体,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12个月以上,每吸纳1名给予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厦门市自主创业奖励
自开业之日起经营每满1年给予3000元/户。
同一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经营场地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自主创业奖励。

厦门市创业场地补贴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新创办经营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按其持续经营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厦门市个人和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针对在厦创业的个人和小企业。其中,个人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企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