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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租金补贴项目优惠政策大全

发布时间:2021-03-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
连续五年给予不超过新型科研机构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100万元扶持。

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租金扶持
属于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并于1年内提出首次申请。

2020年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
1. 对入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10万元扶持。
2. 对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20万元扶持。
3. 对入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的获得各级创新创业比赛奖项的科技型企业,或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港澳团队创办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10万元扶持。

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重点引进产业项目
符合条件的,按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为标准,一次性给予一年的租金补贴,最高500万元。享受补贴的企业需承诺其所租赁的产业用房不得对外转租。

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场地费用补贴
场地费用补贴。对创新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根据企业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

年度深龙英才计划青年创业人才场地租金补贴
对青年创业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 万元的场地租金补贴,根据企业实际支出,连续发放三年。

年度深龙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场地费用补贴(含场地租金、装修、物业管理等费用补贴)。对创业领军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 给予最高3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按照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其中装修费用不超过场地费用补贴的1/3,场地装修标准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租金扶持
对入驻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连续3年按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为标准给予租金扶持,每年最高10万元。

产业园专项扶持-入驻企业租金扶持
1.对入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10万元扶持。
2. 对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20万元扶持。 
3. 对入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的获得各级创新创业比赛奖项的科技型企业,或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港澳团队创办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10万元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