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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租金补贴项目优惠政策大全

发布时间:2021-03-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福企”新十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租金减免支持(创业孵化基地)
福田区创业孵化基地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主动对入驻创业孵化企业减免租金的,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每家创业孵化基地仅限申请一次。

“福企”新十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租金减免支持
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主动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器企业施行减免租金的,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福企”新十条-专业市场租金减免支持
在防控疫情期间,对专业市场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为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主动减免租金的,按照2020年2至3月减免租金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

“福企”十一条-租金减免支持(区政府物业)
符合条件的租户2020年1月份减少月租金50%(1月份租金已全额缴交的承租方,减免的50%租金在3月份需缴交租金中抵扣)、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少月租金50%。

“福企”十一条-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物业)
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机构或个人)2020年1月份减少月租金50%(1月份租金已全额缴纳的承租方,减免的50%租金在3月份需缴交租金中抵扣)、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少月租金50%。

“福企”十一条-租金减免支持(股份公司)
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福企”十一条-租金减免支持(商业街区、综合体业主单位)
在防控疫情期间,对民营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业主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

“福企”十一条-租金减免支持(商业街区、综合体业主单位)【备案】
需备案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可纳入《深圳市福田区同舟共济共抗疫情福企十一条》租金减免支持中“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业主单位”资金支持范围。

“福企”十一条-租金减免支持(产业园区业主单位)
在原签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对2020年1-3月期间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

招商引资-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最高100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招商引资-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结转项目)-金融局
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最高100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总部经济-打造总部楼宇支持(总部楼宇入驻企业租金支持)
对入驻总部楼宇的区外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及准总部企业,可依条件给予每月3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租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此项目与产业空间支持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

总部经济-产业空间支持(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
(1)自认定次年起,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在福田区租赁总部自用的社会产业空间(除深圳市、福田区的政府产业用房外),可依条件给予每平方米最高100元、每年最高500万元的租金支持。

先进制造业-租赁工业厂房支持
对福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于上年度租赁自用厂房并开展生产制造的,按照其工业产值贡献给予年度厂房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违反本规定的,应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取消当年申请租赁工业厂房支持的资格。

高端服务业-产业空间(社会产业用房购置支持)
符合条件的机构在福田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最高可按实际购房价格10%分三年给予支持,累计最高1500万元。

高端服务业-产业空间(社会产业空间租金支持)
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在福田区租赁社会物业(除深圳市、福田区的政府产业用房外)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可依条件给予每月最高90元/平方米的租金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获得租赁支持的物业不得转租。

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入驻企业租金支持
对入驻高端服务业楼宇(园区)的高端服务业机构,可依条件给予每月3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租金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此项目与本政策产业空间支持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

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产业园(专业楼宇)建设支持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鼓励社会物业的运营主体打造文创专业楼宇,提供优质空间、优惠租金及配套服务方案引进和集聚优质企业,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支持,主要用于园区(楼宇)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

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工匠大师引进支持
对上一年度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入驻支持。入驻满一年后,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总费用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国家级)、30万元(省级)和20万元(市级)支持。

科技企业高成长-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按物业所在地管辖的街道办出具的租赁价格报告,根据上年度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给予租金支持每平米每月最高70元,支持额不超过300万元。

新一代人工智能-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由物业所在地管辖的街道办出具企业自用物业的租赁价格报告,产业部门按此租赁价格报告给予企业60%的租金支持,首年支持一般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最高500万元。

供应链-自用仓库租赁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管理企业在深圳市内租赁自用仓库用房的,可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本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租赁支持,每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车公庙片区-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入驻甲级写字楼的,按每月5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租金后给予支持;入驻非甲级写字楼的,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租金后给予支持。支持年限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每家企业或社会组织支持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华强上步片区-运营机构租金支持
按租赁价格报告对经备案认可的运营机构实际运营面积给予60%的租金支持,首年支持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连续支持36个月,支持资金按半年核定拨付。单个运营机构租金支持最高不超过每年2000万元。

城市更新片区-租金支持

按照产值(营业收入)或综合贡献的相关情况,给予30-8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累计支持不超过3年。


商协会-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对当年获得活力评估前50名的商协会,或符合《深圳市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35年)》发展重点并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商协会,在福田辖区范围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当年未获得过房租支持的,按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给予连续两年房租支持,支持租用面积最高300平方米,且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租赁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