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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的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0-06-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怎样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后,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年度起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济特区(厦门岛内)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厦门岛内)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享受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补助。我市所有向税务机关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的高企,可申请上年度研发经费补助,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其中每年每家补助额度超过250万元的,按250万元予以补助(非高企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获得政府奖励资金。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局将对市级高企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另外我市各区(含火炬高新区)对辖区内新认定的高企给予10-2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四是享受政策倾斜支持。高企还可享受骨干员工落户政策,还可获得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政府采购招投标、创新型企业、银行贷款等倾斜支持。

高企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新修订的认定办法中,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是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条件。(后面有描述)
六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是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认定办法中提到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与企业自身业务相关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是本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其所有权,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二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具有有效权属证明(授权通知书或授权证书);三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必须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在高企认定中,对知识产权是如何进行考核?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在知识产权的数量上按类考核,即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仅限使用一次;同时对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程度、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支撑作用和获得方式进行评价。此外,还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的编制,对参编企业进行加分奖励。

 高企认定中,如何定义“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因此,成立刚满一年的企业申报时要特别注意科技人员是否工作满183天这一条件,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科技人员也是无法进行申报的。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有怎样的考核标准?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须符合: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是什么?高企认定中,对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考核标准是什么?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产品(服务)。
考核标准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而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中主要产品(服务)的收入要超过50%,其中的总收入是指企业近一年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这就意味着企业上年度必须要有销售收入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中的主要产品(服务)的定义是什么?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的产品(服务)。简单说,就是主要产品(服务)须有知识产权做支撑。

高企认定的评分指标和分值是如何设置的?
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四项指标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四项指标分值结构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各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各20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否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批?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须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高企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通过重新认定后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是否需要进行年检、复核?
高企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间不须每年提交纸质年检材料,但在有效期内的高企,每年5月底前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填报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企资格。高企资格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重新进行认定申报工作。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除(五)款外)、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情况的企业,按《认定办法》规定办理;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产生异议的,应以问题所属年度和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规定进行复核。
 
高企在其资格有效期内从异地迁入厦门是否还需重新认定高企资格?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如何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新修订的认定办法中,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应按如下流程进行:一是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二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帐户注册,已注册的直接用帐户登陆;三是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四是由市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五是市高企认定办成员单位对申报企业进行联合审查,有异议的核实处理,无异议的向国家报备拟公示名单;六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高企认定办上报国家备案;七是国家批复、颁发证书;八是企业获得高企资格后办理税收优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