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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新载体建设类奖励资助

发布时间:2020-05-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工业设计中心(已认定:近2年授权专利10项以上;设计人员40人以上,本科/技师/高级职称占60%以上;近2年收入均1亿元以上;

未认定:成立2年以上;设计人员30人以上,本科/技师/高级职称占60%以上;近2年工业设计收入均1000万元以上,占总收入50%以上;

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300万元;

2.省级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奖励100万元,合计400万元;

3.国家级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奖励200万元,合计500万元)。

2、企业技术中心组建及提升(成立3年以上,技术中心建立运作2年以上;占地200平米以上,设备原值600万元以上,60%以上集中在场地内;未来/战略新兴/其他产业连续2年收入总额1亿元以上,纳税500万元以上,授权专利1项发明或5项实用新型或5项软著(建筑业连续2年收入总额15亿元以上,纳税3000万元以上,1项国家级工法或5项省级工法;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总额最高800万元,其中组建项目最高500万元,提升项目最高300万元);

3、工程实验室(场地500平米以上;近2年销售收入均1亿以上;研发设备原值500万以上;实验室不少于20人,专职不少于15人;上年度研发费用1000万以上,或者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最高奖励500万元);

4、发改委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场地300平米以上;近2年销售收入均5000万以上;研发设备原值300万以上;专职不少于15人;上年度研发费用500万以上,或者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10%;项目总投资1000万以上。最高奖励500万元);

5、国家和省计划项目配套(已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深圳分支机构的重大项目配套支持;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的配套支持。不超过1比1,3000万-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