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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火热征集中

发布时间:2020-05-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我委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中,技术攻关面上项目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发指南、后申报”的模式:征集项目作为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备选项目,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选题,再以公开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资助,以实现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

从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提交的征集项目,作为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指南编制参考,原则上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以此次征集为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每家单位征集数量不超过2个。

2021年备选项目重点征集领域:

电子信息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航空通信、软件、智能交通、物联网;

生物科技领域: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大气污染及臭氧污染成因与控制、农业生物育种;

材料能源领域: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能源材料、结构和功能材料、低维及纳米材料、氢能与核能、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海上风电;

智能装备领域: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航空航天和海工装备、高性能和智能化仪器仪表。

本次征集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备选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独立或者牵头申请,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2021年技术攻关申报指南(预估)

一、资助额度:

我市技术攻关项目分为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最高资助500万)与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部分区(如福田、龙华、龙岗、宝安、坪山等)对获得技术攻关还有市级资助50%的配套奖励,此外,对获得技术攻关的企业,该项目负责人可认定我市地方后备级人才(奖励160万-320万,具体以各区配套政策而定)。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圳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预算不予调整,市财政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截至2020年8月)。
(四)有合作单位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3.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的50%以上;
4.申请单位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5.项目组5位主要成员中至少3位为申请单位人员。
注意事项
(一)
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原技术攻关项目)、创业项目(不含创客交流活动)、可持续发展专项、国际合作项目和深港创新圈项目限项规定如下:
1.若企业2018年、2019年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奖励或2018、2019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1)对于已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2)对于未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若企业无上述奖励或荣誉:
(1)对于已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不得申报;
(2)对于未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业类别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3.对于国家核准R&D经费支出超过50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
(二)申请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是指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
(三)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请单位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五)申请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当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
(六)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七)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三、申报时间:

本轮课题征集将于2020年6月10日结束,课题公示将于2020年9月前后并同事启动申报工作,预计2021年3月左右公示资助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2019年完税证明;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

(五)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六)国高(或深高)或技术先进型企业证书;

(七)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原件;

(八)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九)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

(十)专利证书、查新报告、获奖证明等(如有);

(十一)项目设计科研伦理或安全的需提供相关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