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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展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项目名称

资助标准

申报条件

材料

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

1.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2.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3.对参加宝安计划内其他展会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次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标准执行。

申报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且是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

1.《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2.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展合同复印件。
6.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