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展会补贴政策
项目名称 |
资助标准 |
申报条件 |
材料 |
企业参加展会活动资助项目(重点展会资助/重点出口参展资助) |
(一)鼓励企业参展活动。鼓励企业参加经南山区政府认定的境内外重点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鼓励重点出口企业(上年度一般贸易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参加境外重点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全年累计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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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重大展会参展补贴 |
对文化企事业单位单独参加经区认可的重大文化产业展会的,按不超过实际场租费、展品运输费、展位搭建费的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项会展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参展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
申请本分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