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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请须知
    1、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2、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

    3、撤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合同登记申请人或变更/补充登记申请人。

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撤回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受理通知书原件、撤回理由说明。
    1、撤回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详见著作权登记相关内容);
    3、受理通知书原件
    申请人应交回该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原件;
    4、撤回理由说明
    申请人书面应当陈述撤回登记申请的理由。理由阐述合理、充分、真实。
    5、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有代理人的需提交代理人及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

填写撤回登记申请表  ==》提交申请文件  ==》受理申请  ==》登记机构撤销申请

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在软件登记申请批准之前,申请人请求自行撤回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时使用。
    1、撤回简况
    1)登记类别:申请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软件登记的种类。
    2)登记受理号:填写该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中记载的受理号码。
    3)登记受理日期:填写该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中记载的受理日期。
    4)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填写该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中记载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并保持一致。
    5)撤回登记理由:申请人应根据事实情况,如实填写撤回登记的理由说明,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申请办理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方式。
     3、申请人信息
    1) 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填写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应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
    2) 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联系人(可以不是申请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3) 软件著作权是共有状态的,勾选“有共同申请人”,填写共同申请人名称或姓名,并填写撤回意见。
    4. 代理人信息
    申请者委托代理者的,选择并填写委托权限及范围、委托期限,应填写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
    申请人和代理人请准确填写实际详细地址和E-mail,以免登记机构发出的信件和各类通知无法收到。 
    5、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签章影印无效。
    软件著作权是共有状态的,由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章。
    6、申请表自填报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未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相关数据。请申请人及时进行登记申请。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