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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企业员工工资薪金个税缴交10万元以上有奖励

发布时间:2019-11-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支持“三高”企业发展,厦门市出台了《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为“三高”企业发展注活力增后劲!《意见》共21条扶持政策,其中一条提出:提高人才个税奖励。“三高”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5年内按其缴纳个税地方留成的50%给予奖励。具体政策怎么规定?企业如何申报?一起来详细了解吧!

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第14条。

二、奖补标准
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的“三高”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含)以上的各类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申报。每年3月底前,各用人单位根据《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人才条件等要求,汇总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在岗人才,向所属产业或所在辖区主管单位提出申报。
(二)主管单位受理审核。各主管单位受理用人单位申报,审核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用人单位产业领域是否符合产业指导目录;向税务部门核定人才工资薪金对应的所得税及地方留成部分;核算个人所得税奖励额度(地方留成部分的50%),对不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向用人单位反馈相关信息。
(三)主管单位申报奖励资金。主管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得税奖励资金,查重后以正式函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人才个人所得税的总奖励资金额度。市财政局向主管单位拨付奖励资金。主管单位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提交年度奖励资金预算。
(四)主管单位下达奖励资金。主管单位向用人单位拨付奖励资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履行与人才签订的合同,尽快向人才拨付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
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申请表。

五、受理机关
以下为各受理机关的相对分工,对分工出现交叉的,依企业自愿。
(一)市工信局
受理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LED)、机械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重点工业企业、产值(营收)达到亿元工业企业。
承办处室:市工信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2896830
办公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8室
(二)市文发办
受理范围:文化创意产业。
承办处室: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处
联系电话:2893779、2893790
办公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中楼713室
(三)市科技局
受理范围: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其它受理机关分工未覆盖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承办处室:市科技局社会处
联系电话:2051656
办公地址:虎园路2号802室
(四)各区政府
受理范围:辖区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
1.思明区服务窗口:思明区发改局
电话:2667120
地址:民族路33号502室
2.湖里区服务窗口:湖里区发改局
电话:5727989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637室
3.海沧区服务窗口:海沧区发改局
电话:6053372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4.集美区服务窗口: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9号惠企窗口
电话:6195370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一行政服务中心
5.同安区服务窗口:同安区工信局
电话:7553210
地 址:同安区银湖里71号同安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701
6.翔安区服务窗口:翔安区发改局  
电话:7886680 
地 址: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2号楼405
(五)火炬管委会
受理范围: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辖区企业。
承办处室:火炬管委会经发处 
联系电话:5380140
办公地址:火炬路56-58号南楼827室
(六)自贸委
受理范围:辖区企业。
服务窗口:综合服务大厅二楼4号窗口
联系电话:5626720
办公地址:象屿路97号国际航运中心C区

六、备注
(一)每年3月底前用人单位向各主管单位提交材料,每年5月底前主管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向市财政局申报奖励资金额度,向用人单位拨付奖励资金。
(二)自首次申报年度起,用人单位可为人才连续申报5年,如年工资薪金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低于10万元,则终止享受该政策。已享受重点发展产业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的人才,可按新政策申请补足已享受年度的差额,继续申请自原首次申报年度起至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