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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奖励兑现,截止12月10日

发布时间:2019-11-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椐《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要求,思明区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奖励工作开始兑现了,请扶持条件的思明区企业抓紧申报,截止时间:12月10日。

01
申报对象

思明区2018年度纳税超500万元,市级(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中,个人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在社平工资2倍(含)以上,缴交社保满三年的人才。


02
奖励标准

每个名额一次性补贴3万元。 

名额分配标准如下: 

1.企业2018年度纳税超过500万元(含),给予企业10个人才补贴名额; 

2.企业2018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含),给予企业15个人才补贴名额。


03
申报材料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所获得的市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 

4.企业人才奖励汇总表(附件2,申报时除提交纸质版表格外,还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 

5.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费缴纳证明(原件,由申报企业统一汇总提交);

6.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由申报企业统一汇总提交);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经所属街道审核后报送科信局。思明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扶持资金申请表,所属街道意见经办人填写:经核对,该企业属我街道企业。签名、时间。负责人填写:同意、签名、时间。


04
申报要求

相关补贴由企业于次年集中申报一次,如获批通过,资金将拨付到企业,企业须在资金到账后两个月内拨转至相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况上报至区科信局。对于符合本条款补贴条件,又符合市、区同类型人才政策支持条件的人才,资金补贴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


05
申报时间

企业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街道财经办,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