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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申报

发布时间:2019-11-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年一度的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活动开始了!从2006年9月至今,考核认定活动已连续开展了十三年,共有2110家中小微企业获得“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称号,培育出了一大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极具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通过认定的企业不仅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贴息扶持,还能申请到银行贷款、优先推荐参加市工信局举办的各类服务活动,如清华大学厦门市成长型企业高级研修班,并获得一定学费补助。

申报提醒
•今年的考核认定通知与往年相比有了一些新变化,要求也相应提高了,请查看本次通知。
•已经获得2019-2020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称号的企业不能参加此次考核认定活动。

2020-2021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流程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2019年11月29日(最迟应于11月29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审核)。
(二)纸质材料申报:2019年12月9日—12月13日,12月16日-12月20日(集中收件,过期不再接收资料)。
(三)考核认定时间:2020年1月—2020年4月。
(四)公示时间:2020年5月。

申报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辖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类金融机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除外,参考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以销售收入或总资产为参照值,不参考人数),所有类型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年营业收入不超过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最高限额;
该条件进一步明确大型企业无法申报考核认定。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最高限额将会被判定为大型企业,无法申报本年度考核认定。往年也有类似要求,只是本年度明确在通知中写明。
2. 企业经营3年(企业成立时间不晚于2016年12月31日)以上;
3. 企业申报当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不能为负值,近三年须有两个(含)以上的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为正值;
该条件对申报企业净资产和净利润做了新的要求。
为本年度考核认定通知新增的内容,代替了以往的近三年不能连续亏损的要求。今年特别强调申报的企业在申报当年度不能出现资不抵债和亏损的情况,近三年内也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年度不出现资不抵债和亏损。
4. 企业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
该条件明确失信企业无法申报考核认定。
为本年度考核认定通知新增的内容,这是引导和促进企业诚信合法经营的要求,对于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的企业,无法申报本年度考核认定;申报前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但在申报通过后被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企业,也无法进行信用评级和申请财政资金。
(二)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AA-以上(信用等级于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后,由主办方委托的评级机构评定,企业无需自行评定);
(三)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信用等级为中小企业A-以上(信用等级于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后,由主办方委托的评级机构评定,企业无需自行评定)。
注:一般情况下,根据信用等级的企业规模要求,工业类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余行业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应在300万元以上);
也就是说,企业要通过考核认定,信用等级须在A-以上,该信用等级对企业的规模有一定的要求,规模太小的企业是无法达到A-级别的。因此,考核认定办公室在审核网上提交的企业申报资料时,将会根据这一条件酌情判断,规模实在太小的企业将无法申报本年度的考核认定。

申报材料
(一)2020-2021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申报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后盖章);
(二)企业发展状况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后盖章);
(三)近2年(2017、2018年度)和2019年9月份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需要盖章,报表中的数据应与报送税务部门的一致,信用评级时还需提供报税账号给评信公司进行核验,请给予配合);
注:
①2017年、2018年两个年度如有财务审计报告也请一并提供,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也应与报送税务部门的一致(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请盖章);  
②集团(总)公司申报时,需要提交合并财务报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提交纸质材料时须核对原件);
(五)近2年(2017、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注:
①完税证明应按照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9月分别开具三份,可到税务部门自助打印或企业自行网上打印,完税证明上须附有税务部门的印章和二维码。
也就是说,不能将2017-2019年9月合并打印成一张完税证明。在现场交件时,完税证明不用核对原件,但要求提交的完税证明上须附有税务部门的印章和二维码。
②若某一年度未有缴纳税款,请开具税务部门出具的零交税证明或企业自行出具该年度未交税情况说明(须盖企业公章)。
③企业如有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税审报告也请一并提供。
(六)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复印件(企业可提供有关奖励、认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在考核认定中可酌情加分,提交纸质材料时无需核对原件)。
注:初审通过的企业应按照上述六项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或用抽杆式文件夹装订,制作成两本内容相同的纸质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都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要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认定程序
01、初审
申报企业请登陆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网上申报系统(yth.xmsme.cn/czx/)进行网络申报。
①已有“i厦门”账号的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登录系统填报;
②没有“i厦门”账号的用户,请先点击 “账号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才可使用账号并登录系统填报。
请按申报系统里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根据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考核认定办公室将对网络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发现错误后可退回修改,直至最终审核通过;通过初审的企业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两本纸质材料提交到考核认定办公室。
02、信用评级
1. 考核认定办公室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转交给主办方确认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转交时将根据申报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择优选送。
2. 信用评级费用由参与考核认定的企业申请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支付,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03、终审
1.考核认定办公室将信用等级为A-以上的企业资料送考核认定委员会考核认定。
2.考核认定委员会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信用情况、成长能力等进行量化评分,确定年度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名单。
04、公示
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初步认定名单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公示5天。

时间安排
01、网上申报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最迟应于11月29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审核,过期无法再提交审核,已提交审核但被退回的仍可进行数据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02、纸质材料申报
报送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3日,12月16日-12月20日(集中收件,过期不再接收资料)
03、考核认定时间
2020年1月—2020年4月。
04、公示时间
2020年5月。

特别声明 
(一)参与考核认定的企业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配合评信公司进行资料真实性核验。考核认定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现象,将无法通过认定;获认定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如查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称号,并取消申请政府资金的资格。
(二)获认定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应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数据报送及主承办方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称号。
(三)本次考核认定由厦门市工信局主办,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承办。主办方未与其他个人和社会机构合作。企业可自行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请勿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办并支付费用。参与考核认定活动的企业不需要缴交任何费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指导,可与两家承办单位联系。

温馨提醒:获得认定的企业在两年有效期内,可专享政策扶持倾斜和公共服务倾斜。具体如下:
①可以申报厦门市成长支持资金(即贷款贴息项目,原则上有效期内只能补助1次)。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含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3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4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50%。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②当年度获评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将推荐给我市主要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将更易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
③优先推荐参加市工信局组织的清华大学厦门市成长型企业高级研修班学习,并可获得一定的学费补助。
④优先安排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协会、中小在线组织的融资、管理咨询、培训、沙龙、国内大型展销会等各类活动。
⑤作为“重点企业”类型之一,有机会申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