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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金额

发布时间:2019-10-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2.工作经费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3.补贴申请条件

1.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后(含当日,下同)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认定的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2.国内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申请人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4.怎么申请

网上办理: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

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