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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评估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软件企业评估申报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2、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
3、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4、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研发能力要求
1、软件企业应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软件开发环境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改进软件开发过程,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应符合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三)、经营收入要求
1、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2、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四)、质量保证要求
1、企业应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提升软件产品测试、验证水平,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2、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任一种进行举证:
(1)企业依据GB/T 1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2)企业依据SJ/T 11234或国际CMMI标准,通过了CMMI能力评估,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3)企业依据内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五)、软件产品与服务要求
1、软件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
2、软件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软件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
(2)软件产品经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依据GB/T 16260.1和GB/T 25000.51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
(2)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报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
(3)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企业诚信要求
1、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3、企业应认真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软件企业评估程序
(一)、软件企业申请首先注册用户信息,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认证用户无法提交评估材料;
(二)、注册用户登陆后,按委托书内容按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提交成功后,协会将根据企业提交的企业评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间5个工作日,企业查看“软件企业评估及认证”,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直到“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四)、在线打印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并汇同“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纸质材料按要求打印盖章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协会,并缴纳评估费用。
(五)、协会收到企业纸质材料后,材料齐全无问题者网上审核状态修改为“已通过”,可视作软件企业评估材料的受理日期。
(六)专家评估审核后针对材料有问题企业,协会通知企业整改,无问题的企业,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证书,届时所示当批企业公告后领取证书。


软件企业变更(除上述“软件企业评估材料”外还需提交):
(一)、工商核准企业更名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需交回原软件企业评估认定证书。
注:填写申报表材料时在首页企业名称处标注“变更”字样。

软件企业评估认定有效期:

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每年复评一次。

软件企业评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