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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19-09-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企业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规模未达到纳统要求的除外);
2.检验检测实验室设在宝安区;
3.上两年度内已获得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4.未获得过宝安区公共测试平台补贴。

(二)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奖励项目奖励标准
1.对获得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检测实验室给予30万元奖励;
2.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apply.szsti.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2、纸质材料受理
委托宝安区政务服务局受理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装订成册相关纸质材料,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可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收件人: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物料室,联系电话:0755- 27660224。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四)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奖励项目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2.由市场监管部门最近6个月内出具的包括股东构成、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的信用询单(可网上打印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

深圳宝安区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