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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

发布时间:2019-09-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复核对象
2016年度确认和复核通过的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复核方式
在省局统一指导下,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辖区内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复核工作,省局将根据需要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

(三)复核内容
复核按《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的要求进行。

(四)复核程序
1.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各相关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填写《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并向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提交复核纸质材料。
2.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应组织复核小组,采取审阅材料、汇报答辩、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照《管理办法》第四条对相关企业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撰写本辖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本次企业复核情况、近3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本情况、出台政策、创新举措、经费投入、取得成效等内容)。

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