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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发布时间:2019-09-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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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19年09月06日—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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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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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发证时间为2016-2018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二)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三)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四)企业诚信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