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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3.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