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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级知识产权贯标补助金额

发布时间:2019-08-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区域

政策规定

生效时间

有效期

贯标资助金额

申报要求

市级

《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17〕4号)、《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知〔2018〕34号)

2017年11月30日
2018年4月3日

2018年度(已过期)

企业5万元
服务机构2万元

1.有效专利数量条件:申报该项目时,贯标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或者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
2.专利申请数量条件:贯标企事业单位在上年度(1-12月)的专利申请量达20件以上或者发明专利申请量达5件以上。
3.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且要求所涉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必须是该贯标企事业单位。
4.贯标辅导机构应属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注册登记业务范围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且拥有3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或者内审员资格的在职员工。

越秀区

《越秀区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若干规定(试行)》(越府办〔2015〕82号)

2016年1月1日

2018年12月31日
(已过期)

不低于10万元

当年参与知识产权“贯标”评审并验收合格的企业

海珠区

《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的通知》(海府〔2016〕27号)

2016年9月28日

2019年9月27日

10万元

上一年度首次通过贯标认证;
拥有5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荔府规〔2018〕3号)

2018年4月14日

有效期3年

10万

对首次通过贯标认证且拥有10件(含10件)以上有效专利的企业

天河区

《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2号)

2017年7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5万元

上一年度参与知识产权“贯标”评审并验收合格,且专利申请数量达20件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5件以上的企业

开发区
黄埔区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

2018年8月23日

有效期5年

5万元

累计拥有5件以上有效专利或1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且在区内专利申请量达20件或发明专利申请量达5件的

花都区

《广州市花都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花科工信字〔2016〕34号)

2016年8月29日

有效期3年

10万元

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含10件)或专利申请总量30件以上(含30件)

番禺区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番府〔2015〕16号)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8〕1号)

2015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8日

10万元

拥有10件(含10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的企业

南沙区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2017〕1号)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穗南开工科信〔2017〕13号)

2017年1月1日

有效期5年

10万元-15万元

本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其中,
(一)贯标企业在上一年度的专利申请数量达20件,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5件以上的,给予企业资助10万元;
(二)贯标企业在上一年度的专利申请数量达30件,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10件以上的,给予企业资助15万元。

增城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增府办规〔2019〕1号)

2019年1月11日

有效期3年

10万元

有效专利10项以上

白云区

 

 

 

 

从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