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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深圳市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

发布时间:2019-08-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至今,经营场所(公司住所)始终在光明区的企业。

二、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或以上;
(二)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已建立科技开发专利检索制度,其主要研发人员能熟练使用专利信息系统查阅和分析专利文献,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或者运营的能力;
(四)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的数量近三年连续保持增长;
(五)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指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占企业研发投入5%以上;
(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七)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没有死亡一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受过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八)三年内无放弃或视为放弃本认定项目的情形。

三、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2019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申报材料三份(电子件一份),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合法。)/uploads/allimg/190828/1-1ZRQ11533341.docx
(二)证明材料纸质版三份(电子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验原件,证明材料如下:
1、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情况;
2、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知识产权工作投入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
3、企业无知识产权侵权声明;
4、企业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及内部人员资质证书等文件;
5、企业申请专利、版权、商标、标准等证明文件(申请或授权书);
6、国家、省、市级等部门认定知识产权类的奖励/荣誉证明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证书;
9、其他相关材料,如:发明专利申请情况、维持五年以上发明专利情况、知识产权质押贷情况、知识产权维权情况、贯标年审情况等相关材料。

请将以上全部提交材料装订成册。

2019年度深圳市光明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