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行业动态 >

福州市专利资助和奖励范围、金额

发布时间:2019-08-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福建省)
1、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2、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

(二)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福州市)
1、对企业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
2、对事业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2500元;
3、企业委托福州市专利代理机构或在榕分支机构代理的,增加奖励1000元。

(三)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资助(福建省)
1、职务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
2、非职务申请每件资助2500元。

(四)通过PCT途径向外国(地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福建省)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0元;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0元。非职务专利按上述额度的50%给予资助。每件外国(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

(五)企业PCT国际申请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福州市)
1、对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国际申请,按照福建专利资助金额1:1予以配套,即给予5000元资助;
2、对企业通过PCT途径向外国(地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福建省专利资助金额1:1予以配套,即对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其他国家每件资助1万元。每件外国(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

(六)专利年费资助(福州市)
1、对国内发明专利自授权公告日满6年的给予一次性资助,企业每件资助2000元,事业单位或个人每件资助1000元;

2、对国内发明专利自授权公告日起第7-15年的,按照福建省专利年费资助办法规定金额1:1予以配套。


福州市资助和奖励范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