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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9-07-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市政府资助申报

上年度纳统的“四上企业”应如何理解?
       答:“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对于申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项目,一般来说,是指上年度营收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企业。企业是否为上年度纳统企业的问题,我局会向区统计局进一步核实。

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资助应如何判断?市创客资助是否予以配套?
       答:企业可自行查看市批复文件或资助合同,市批复文件或资助合同中会明确资助的资助类别,一般会包含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字样。市创客资助一般属于创客专项类别,不在配套范围。

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多个合作单位的,区配套金额多少?
       答:对于辖区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对该企业已获得的资助予以50%的配套。例如:A大学(不在龙华区)牵头获得了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助金额1000万元,我区B企业为项目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计划20%即为200万元的资助。目前科技部已向A大学拨付资助500万元(剩余的500万元验收后拨付),按照资金申报协议,已由A大学向我区B企业拨付100万元。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应对B企业获得的100万元予以50%的配套,资助金额50万元。

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扶持能否与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一并申请,或先申请房租扶持?
       答:根据审批程序,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项目包含专家评审(同一项目只需评审一次)。符合申请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扶持的单位,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须经过专家评审,且房租扶持为事后资助项目,需要企业先行缴纳房租后再予以装修费及房租扶持,建议申报单位先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通过后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房租。

申请配套类项目,企业名称等信息有变更,是否影响申报?
       答:不影响申报,企业可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并在附件中提供变更备案通知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