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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及各区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优惠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06-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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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对获认定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莞城街道
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对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关于印发《莞城街道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城街道
对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关于印发《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东城街道
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获省级“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年内可按照其当年新增财政贡献东城留成部分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关于印发《东城街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万江街道
对首次纳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省“专精特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关于印发《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石龙镇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市级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按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给予奖励。
关于印发《石龙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
桥头镇
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对当年度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万元奖励;对当年度评定的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3万元奖励。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
关于调整《桥头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塘厦镇
基地内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省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关于印发《临深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麻涌镇
支持镇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评价入库)、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企业通过在我镇设点的银行机构获得贷款且贷款额超200万元(含200万元)的,按每年实缴贷款利息(不包括罚息)给予一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关于印发《麻涌镇建设创新强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4”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樟木头镇
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樟木头镇百家亿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单项冠军”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樟木头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道滘镇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企业,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分别给予每月12元人民币/平方米、每月1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租金补助,最大补助面积可提高至5000平方米,但其获得专精特新相关称号前一年度发生的租金不予追溯补助。
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对“专精特新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按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贴息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关于印发《道滘镇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排镇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万元。
支持企业向“单项冠军或产品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省“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关于印发《石排镇关于支持企业稳产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凤岗镇
总部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百强企业以及获得智能工认定、单项冠军认定的企业不超过150万元。
对通过认定为国家小巨人并获得市级财政奖励的企业,按市级财政奖励1∶0.5给予配套。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凤岗镇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长安镇
对于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
关于印发《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助办法》的通知
松山湖高新区
对上年度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软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溪镇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
关于印发《清溪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江镇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
关于印发《清溪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黄江镇
“专精特新”工作对象及额度:纳入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重点“专精特新”潜力企业。有“服务项目”范围类别企业每家最高补助500,000元(其中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最高补助500,000元,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补助400,000元)
关于印发《黄江镇“促升规、保在规”、支持“专精特新’推进企业数字化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田镇
对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实施认定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
茶山镇
企业首次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关于《茶山镇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寮步镇
(一)新引进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租金补贴
对获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上市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月10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按企业实际租赁产业用房的面积计算且不超过5000平方米(含)。
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每月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按企业实际租赁产业用房的面积计算且不超过5000平方米(含)。
《寮步镇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