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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及各区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优惠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06-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合肥市

对新增获得“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的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灯塔工厂”,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奖励。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瑶海区

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迁入企业同等享受。

创聚瑶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庐阳区

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包河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当年营收实现正增长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当年营收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关于印发《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肥东县

对新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肥西县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区域领军型企业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

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庐江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创新型中小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

庐江县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合肥高新区

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的,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且首次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结合企业营收完成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关于《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政策体系》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巢湖经济开发区

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当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8亿元(含)、10亿元(含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关于印发《安徽巢湖经开区促进“专精特新高”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新增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其当年经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按市拨付资金1:1配套。

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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