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部委资助项目 > 深圳市其他政策项目 >

2020~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共支持国际化孵化载体、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及双创升级支撑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截止日期为9月23日

一、申报说明

01、专题一采用普惠核准制、奖励性后补助方式,一次性拨付财政资助经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须参加运营评价。
02、专题二至五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分期拨付财政资助经费,立项时拨付6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检查或验收未达到要求者,酌情减拨经费或取消拨付经费。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
03、申报主体同时获得2个及以上专题立项的,财政资助经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给予一项项目的资金资助。
04、专题五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商教育管理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推荐。
二、专题内容
该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五个方面的建设与发展。
专题一: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后补助
   1.1: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后补助
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已参加 2019 年度孵化器火炬统计;
3.符合《后补助办法》第一、三节的相关要求。

1.2: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后补助
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已参加 2019 年度众创空间火炬统计;
3.符合《后补助办法》第一、三节的相关要求。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采用普惠核准制、奖励性后补助方式,一次性拨付财政资助经费;评价结果珠三角地区获得 A 等级、粤东西北地区为A、B 等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补助,A 等级补助 30 万元,B等级补助 20 万元。
专题二:持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与发展
申报条件:
具备孵化国际项目的软硬件条件,建立国际孵化服务体系,能为国际项目提供双创资源对接,营造项目成长的良好创新环境。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五章“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资质认定与立项资助同时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定为“国际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再从中择优资助不超过 5 项,财政资助经费分期拨付,资助额度 50 万元/项。
专题三:支持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与发展
申报条件:
具备孵化港澳项目的软硬件条件,建立特色的港澳项目孵化服务体系,能为港澳项目提供双创资源对接,营造良好的项目成长创新环境。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五章“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资质认定与立项资助同时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定为“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再从中择优资助不超过 10 项。财政资助经费分期拨付,资助额度 50 万元/项。
专题四:支持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与发展
申报条件:
具备建设专业孵化链条的能力,提供满足企业加速成长的发展空间,配备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平台,提供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技术研发、资本对接、市场拓展等深层次孵化服务,加速科技企业做大做强。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四章“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资质认定与立项资助同时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再从中择优资助不超过 15 项。财政资助经费分期拨付,资助额度 50 万元/项。
专题五: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
申报条件:
1.依托具有科研优势和学科特色的高校,将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符合《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依托高校已将大学科技园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或“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建设范围,并在经费、政策等方面有实质性支持。
3.已评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的单位可参与申报本专题,“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不得申报本专题。
资助方式与额度:
本专题资质认定与立项资助同时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共同评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再从中择优资助不超过 10 项。财政资助经费分期拨付,资助额度 100 万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