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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文化产业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05-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研究活动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课题实施团队具有备调研项目的相关资质,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学习、从业或研究经历。

(三)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五年以上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调研项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其他研究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文化产业研究或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课题相匹配的研究能力。

(四)课题实施团队具有科学、完善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

(五)课题方向和内容对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四、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一)资助方式及数量:事前资助。资助数量以课题内容公告为准,总量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二)资助标准:一般性课题不超过20万元,重大课题调研不超过50万元。确定课题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时预付一半费用,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

(三)资助范围:课题研究相关的图书资料费、专家评审费,调研费、研究人员劳务费、文件制作费以及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其他管理费用。

五、申报材料

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

(一)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申报课题主要内容及实施方案等材料。

(四)与课题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课题主要研究人员介绍及资格证书。

(六)其他有助于进一步说明课题的相关补充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无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六、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9日18时。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由申报系统发出审核信息。

七、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1年储备项目,2020年完成评审,2021年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