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文化产业保险费项目申报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
(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
(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投保的保险公司属于国家文化和银保监部门认定的试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且在深圳市注册(见附件)。
(三)投保的险种属于国家文化和银保监部门认定的试点险种(见附件)。
(四)保险于2019年度购买且保费已实际支付,保险费总金额不低于5万元。
(五)投保对象须为深圳文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四、资助标准
单个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试点险种的保险费资助,资助期限为1年,最高比例不超过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
(一)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企业近三年度(2017—2019)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企业近三年度(2017—2019)纳税证明。
(五)保险单及保险费发票。
(六)试点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试点险种证明。
(七)企业上年度为深圳员工购买社保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六、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9日18时。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信息。
七、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1年储备项目,2020年完成评审,2021年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