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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深圳市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请内容
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支持科研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成果形式主要以论文、著作、专利等为主。
二、深圳市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资助标准
事前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三、深圳市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能提供良好的科研用房及仪器设备。
(二)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经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
(三)如有合作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申报单位不超过1个。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申请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研究中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申请单位。
3.申请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
4.项目组前五位成员中至少三位为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5.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四、深圳市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2018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五)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六)申请人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七)半数以上的项目组成员(须包括申请人)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1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境外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提供可充分证明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
(八)申请单位提供本项目相关在深自有科研用房和仪器设备清单等证明材料。
(九)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十)有企业参与的,应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十一) 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
五、深圳市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时间
网上填报: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