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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2019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申报内容
具备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条件的展会。 

二、2019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的展会; 
(二)展期不超过两周,定期举办过三届以上(往届举办地不限于深圳,从第四届开始方可申请); 
(三)展览净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
(四)申请单位应为展会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各主办单位协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主办展会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应由各承办单位协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委托协议; 
(五)展览期间未出现安全事故、知识产权纠纷等不良事件而被行政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六)同一主(承)办单位在一年内举办多个主题相同或相似的展会的,只能以其中一个展会提出申请。 

三、2019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品牌展会申请表原件; 
(二)BPA国际媒体认证机构(The Business of Perferming Audits)认证报告(复印件); 
(三)上年度展会的总结报告; 
(四)深圳市专业展馆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五)相关媒体报道; 
(六)展会会刊。 

四、2019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申请时间
(一)网络填报: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 
(二)书面材料: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